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更好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援企稳岗促就业力度,即日起,荆州市启动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此次返还对象及标准为: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减员)或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荆州市将继续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无需企业申报,由人社部门在省集中系统内提取数据进行比对,比对结果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后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政策受理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以及技能提升培训。劳务派遣单位清理存量稳岗返还资金期间,暂停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启动时间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