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政治考核考什么?
根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
(1)主要考核应征青年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现;
(2)考核应征公民的个人基本信息、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毕业(就读)学校、文化程度、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02、政治考核的对象是哪些?
征兵政治考核重点考核本人现实表现情况,“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共同生活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就是通常说的爷爷、奶奶;外祖父母就是外公、外婆。
所以,叔叔、舅舅、姨妈等亲属并不在考核之列。但是,相关人员如果是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构成法律关系的,也会在考核范围内。
03、政治考核流程
初步流程——联合考核——作出结论
04、政治考核常见问题解答
●家人相关的问题
Q:父亲有犯罪记录,影响孩子当兵吗?
答:政治考核以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现为主。
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如果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考核结论为“不通过”。
也就是说,如果是一般类型的犯罪行为,一般是不影响应征青年的政治考核,但最终结论要以政治考核组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Q、父母在国外,影响子女政治考核吗?
答:家人在国(境)外可以报名参军入伍,但如果有规定的违法违纪情形,就会影响应征青年的政治考核。
此外,父母加入外国国籍或者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的,可以参加普通兵征集,但不能参加政治条件兵征集。
Q、本人或父母有失信行为会影响应征吗?
答:失信是法院对本执行人失信行为进行的信用惩戒,是民事处罚措施的一种表现,并不属于刑事处罚,不影响参军入伍。但如果因为失信行为,影响正常服役的,也不宜应征。但最终结论要以政治考核组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Q、舅舅(伯、叔、姨、姑)有过坐牢案底,我是否能参军?
答:政治考核只查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如果不是抚养人基本没影响。也就是说,如果这些亲属是你的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构成法律关系的,会在考核范围内。
●个人相关的问题
Q、考试曾因作弊被记过,会影响应征吗?
答:根据《规定》,不是开除学籍、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一般不影响应征青年参军入伍。
Q、无证驾驶被拘留3天会影响政考结果吗?
答:有影响。受到行政拘留会被作为影响参军政考条件的重要因素被考量。
Q、有文身,会影响政考结果吗?
答:在征兵体检时,不仅要看文身的大小和位置,还要看是否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十一条,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所以,文身大小超过规定范围,或图案不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要求的,均不能征集。
05、有以下情况不得征集服现役
1.因编造、散布、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信息,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与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参加法律禁止的组织等,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或者正在被调查的;
2.因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会道门等,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或者正在被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具备法定情形依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5.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
6.曾服现役但被开除军籍或者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军纪处分被安排退役的;
7.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
8.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9.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10.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会道门成员的;
11.其他不符合征集和招录政治条件的。
06、以下情况不得征集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义务兵
1.违背社会公德,有诈骗、盗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严重不良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2.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依法解除的;
3.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不满言行被查处的;
4.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政治背景复杂,以及有其他历史问题和现实情况无法查清的;
5.配偶、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6.家庭成员有缠访闹访经历,依法受到处理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家庭成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开除党籍、军籍、公职处分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侦查、起诉、审判的;
8.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受到开除党籍、军籍、公职处分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侦查、起诉、审判的;
9.12周岁以后出国(境)累计6个月以上的;
10.父母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