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4〕1号)要求,荆州市拟推荐松滋市、石首市为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至3月4日(5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意见,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有效,并签署或告知您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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