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财务处:
你处报来“笔记本电脑政府采购计划”收悉。经审核,现下达如下:
一、“关于笔记本电脑”政府采购计划金额:预算内0.4万。
二、根据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确定“笔记本电脑”由你单位财务、纪检等部门组成三人以上单数询价小组,在市级政府采购2015年度相对应的协议供应商中询价采购。
三、采购活动完毕一周内,请你单位将政府采购合同、采购记录表、验收报告送我处审核、备案后,下达政府采购确认函,你单位按政府采购确认函确认的金额,从国库收付局你单位帐户中直接将资金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你单位要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最低的原则实施政府采购,采购合同金额不能超出总预算。对该项目节约资金,由你单位另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不能直接追加合同、变更或自行增加采购。
四、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以及《湖北省执行〈政府采购法〉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规定》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抄送:商贸科、国库收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