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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党组关于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 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发布时间:2024-03-1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5月16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招商促进中心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3日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迅速反应,全面部署。在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和下发了《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贯彻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作深刻对照检查,党组同志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调度整改进展,督促推动整改落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有序推进整改。

(二)以上率下,压实责任。中心党组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自觉从本人改起,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推动督促整改落地落实。强化责任传导,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

(三)细化措施,靶向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列出整改类别、问题摘要、整改措施等六项清单,形成了《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室(二级单位)。采取“周督办、月小结”的形式,及时梳理整改情况。同时,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疑难杂症”,中心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聚焦突出问题,把握关键环节,通过多种方式,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对招商引资政策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了《2023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要点》,对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进行整体谋划部署。二是认真谋划2024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各级责任,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全员招商、产业链招商、活动招商等工作。三是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主题党日活动中集中学习“十四五”规划《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有关内容和《外商投资法》重难点内容。

2.关于“围绕全省“三高地两基地”和全市“4611”现代产业体系招商质效不显著”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了《2023年全市县市区(功能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全市招商引资主攻方向,将招引“三高地、两基地”项目占比,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强化本地主导产业研究等纳入加分考核,以考核倒逼全市提升招引质效。二是继续优化完善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持续聚焦大项目、好项目招引,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市区(功能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3.关于“对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不细致”的问题整改情况。

向县市区传达巡察整改精神,督办县市区开展合同自查整改等工作。2023年10月,各县市区详细核查了2021-2023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中与企业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内容要求不齐全、合同文字表述不严谨不规范、招商引资奖励标准不明确等,是否在项目投资协议内容仍然引用了已废止的《合同法》等问题。

4.关于“招商引资率带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在产业招商研究院基础上新组建8个产业招商分局,建立了由班子成员指导各分局开展产业研究与招商引资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产业招商分局管理运行办法》,考核以分局为主体,压实产招分局招商责任,推进项目招商压力向中心干部传导。三是各分局长每半月向分管领导汇报,中心主要领导每月集中调度工作机制。2023年,共召开7次产业招商分局调度会,定期调度推进项目洽谈签约。2023年,中心在谈项目47个,已签约项目7个。四是市驻沪办促成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与沙市区人民政府战略合作项目签约落地,2023年10月成功联合举办“荆沪同行智造换新”沙市区2023长三角招商推介会活动,邀请长三角地区150多名企业家代表及各界嘉宾参加,现场签约项目16个,签约总金额38亿元。在2023年8月27日举办的长三角推介活动暨投资洽谈会上,47个亿元以上长三角地区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落子荆州,签约总金额超410.85亿元。

5.关于“考核办法有漏洞”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县市区招商引资考核仅考核外资项目签约,2023年已对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对外资项目,从签约、开工到实际到资几个维度进行考核。2023年9月,向市领导分析汇报了关于2023年1-7月省商务厅招商引资考核指标情况,印发《2023年1—8月省商务厅招商引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通报》《关于加强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转化和入库入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督导。2023年10月,组织召开招商引资项目入库入统及落地转化调度会,排名靠后县市区进行了表态发言,发改、统计、经信、招商市直部门对入库入统及落地转化作了指导交流。

6.关于“招商队伍考勤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日常调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县级办事处人员打卡情况,并对人员到位情况、考勤管理情况进行全市通报,确保办事处每人每月驻20天,打卡率90%以上,未达要求的要进行情况说明。通过视频调度会议对县级办事处人员到岗及驻点情况进行抽查;坚持市直产业联动组招商每周一报的运行机制,及时汇总联动组招商动态、项目签约等材料,目前已形成10期市直招商联动组工作动态简报报送市领导参阅,印发了3期市直单位招商引资情况通报,约谈落后单位9家。二是严格考核把关。对于落户乡镇的扩建项目的和不符合规定的框架项目信息和签约情况严格筛选,目前收集项目信息332条,其中认定实效项目信息238条,审核通过率71.7%,审核签约项目92个,认定签约项目73个,审核通过率79.3%。三是开展专项行动。落实2023年招商引资“秋季攻势”行动,对市直牵头单位、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招商专班每月外出招商不少于1次的考核要求,开展市直产业招商联动组各责任主体走出去、请进来行动通报。

7.关于“跟踪督办、协调服务项目落地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产业研究力度。中心干部对半导体材料产业、碳磷卤硅“四素”融合发展产业、汽车零部件、循环经济等产业进行研究,并形成产业研究报告。二是高度重视产业项目对接。各产招分局正在按照分工负责的重点产业的细分领域,形成“一书一案”,各产招分局已完成一篇项目建议书。三是加深与外部单位的交流。中心产业招商部由分管领导带队前往产投集团交流产业研究工作,围绕加强协同合作、信息共享,共同推动荆州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四是产业研究分享活动,2023年,中心机关开展产业大讲坛活动8次;推进各县市区对招引项目的科学研判和承接分析,增强项目招商的精准度,向县市区下发《关于加强县市区招商引资产业研究、项目研判工作的通知》,已收集各县市区产业研究、项目研判相关资料;五是严格落实双月核查制度。2023年完成6次签约项目建设进度实地核查,深入了解各地关于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做法和措施,收集项目落地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23年8月底至9月,市招商中心由班子成员带队分为3个核查小组到各县市区(功能区)对项目落地进度实地核查,同时针对各地关于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做法、措施,项目落地过程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否合法合规兑现进行了调研,并形成《2022年1月—2023年7月亿元以上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核查通报》及招商专报《2022年1月-2023年7月全市50亿元以上项目落地情况》报送市领导,以促进项目落地进度。2023年10月,由中心班子成员带队到县市区、功能区实地核查项目落地进展,收集项目落地中的问题并形成项目落地核查专报。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党组会研究审议并通过了《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和《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网络舆情处置预案》,完成了对各部室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对新媒体平台加强舆情管理,积极引导,正面跟评。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重要内容和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9.关于“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落实党组和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主责、主业扛在肩上。组织召开中心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印发招商促进中心《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部署招商促进中心2023年党建、纪检工作。二是对招商中心在职人员中符合任专职机关纪委书记条件人选进行摸底,提出预备人选名单。三是下发廉政风险排查通知,各部室(二级单位)对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梳理排查,结合招商特点和权力运行工作职责查摆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4条。

10.关于“牵头负责全市招商领域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在2023年9月主题党日活动会上学习了《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支出管理正面清单的通知》;市直招商部拟定《市直招商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工作方案》;10月驻点视频调度会上组织驻外招商干部学习培训荆财产发〔2023〕207号文件精神;2023年11月3日驻点视频调度会上组织驻外招商干部学习培训荆财产发〔2023〕207号文件精神;日常通过微信群对驻点人员进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的传达。二是组织开展市直招商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抽查。于2023年10月组织专班赴市直单位开展抽查,其他单位报送自查报告,检查未发现超标准、超范围吃喝及饮酒和将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用于其他开支的情况。三是赴县市区进行检查督导,2023年10月,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县市区(功能区)就商务接待违规吃喝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商务接待管理等相关问题进行指导。

11.关于“公车专项治理未落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荆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公务用车调度、加油、修理等问题进行全面规范。二是签订《车辆定点维修合同》,严格落实公车定点维修制度。

12.关于“公用经费挤占招商专项资金”的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9月主题党日活动会上学习《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修订《荆州市机关制度汇编》、在10月党日活动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

13.关于“违规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的问题整改情况。

向市级办事处通报为房东承担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并明确了上述费用后期不予报销。

14.关于“机关内部管理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

会同会计事务所梳理内控工作流程,发现8个风险点,形成排查报告,已经完成通报整改。

15.关于“发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房租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原始收据缺失资料进行逐一清查,在档案资料中整理出相关资料并制成《荆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代扣、代收代缴费用、出租房租备查台账》备查。二是出台《受委托管理房屋管理办法》,房租和押金由承租人直接转入办事处对公账户,由办事处开具收据。物业服务工作人员负责每月催收房租,不得收取现金;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等由租户自行到水务集团、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处自行缴纳,物业服务工作人员负责在租户缴费不及时的情况下进行催收提醒;燃气费用从办事处对公账户代扣,物业服务工作人员每月核对金额后,通知租户按时缴纳到办事处对公账户,不得收取现金。三是制定《2020—2022年锦星花园房屋代收代缴费用收支表》,核定代收代缴费用收支数据。

16.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荆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增设第八章《采购物品管理》,明确报销范围及标准、预算管理、采购及验收和报销要素。二是出台《荆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合同审签管理制度》。三是对物品采购问题进行逐一清查,逐一分析问题,逐一列出整改措施,并制成《荆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巡察采购问题明细表》。

17.关于“指导督促二级单位管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各个办事处召开办事处办公会、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办事处所需补全制定的制度。二是编制《办事处制度汇编》,驻外办事处完成《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公文管理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学习活动日制度》《酒水领用与礼品赠送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拟定。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8.关于“党组会、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不完善、执行有偏差”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党组认真学习《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修改并完善《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划清党组织议事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

19.关于“班子自身建设有欠缺”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班子法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荆州市驻外招商办事处管理运行办法》出台前充分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市级驻外办事处各成员以及各县市区招商部门意见并进行修改。二是针对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荆州市驻外招商办事处管理运行办法》进行修改,后期按照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进行完善。三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外商投资法》等,并积极动员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法宣在线无纸化学习,邀请中心法律顾问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关于未按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宪法宣誓的问题整改情况。

在2023年11月主题党日活动上开展中心入职、任命干部宪法宣誓,已经按相关规定要求开展宪法宣誓。中心党组书记与新入职和提拔干部进行集中谈话,邀请法律顾问宣讲宪法相关课题。

20.关于“重大事项决策未上会”的问题整改情况。

中心党组认真学习《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好前期沟通酝酿,充分征求意见、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21.关于“大额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和单位党组会议制度,同时对相关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举一反三,从部室内部规范好大额资金使用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荆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办事处办公会议制度》。

2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市招商促进中心2023年党员发展计划,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在发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工委“一月一主题”的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四是按照《关于中心机关党支部调整、驻外机构党支部成立的通知》,市级办事处联合所在驻点区域县级办事处成立临时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五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围绕此次巡察,制定《关于开好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分管市领导和巡察组领导参加,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近20条,达到了“红脸出汗”和“洗澡治病”效果。

23.关于“对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

中心党组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在干部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试用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着力锻造实干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24.关于“履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党组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好前期沟通酝酿,充分征求意见、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二是中心主要领导对2021年来新提拔的干部开展任职谈话,增强新任职干部廉洁意识,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三是组织负责具体人事工作的同志,参加“荆州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专题研讨班暨组工干部培训班”,切实提高办事人员的业务能力。

25.关于“落实‘凡提四必’规定要求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

在第十八次党组会议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持续加强组织干部人事培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规定。2023年9月6日,市驻深办召开办事处办公会,要求人事工作干部学习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相关人事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落实巡察整改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贯穿招商引资具体工作当中,脚踏实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共性问题整改。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制度安排,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大力激励担当作为,引领形成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良好局面。

(三)强化主体意识,全面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做好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坚持持续用力,抓紧抓实,定期分析研判,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同时,不断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发挥巡察整改工作最大效应,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6-8815888,电子邮箱:jzzsw2012@163.com。

 
主办:荆州市招商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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