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荆州市招商局联系(联系电话:4312300;传真号码:4312300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邮政编码:434000;电子邮箱地址:jzzsw2012@163.com。)
一 、概述
2014年,市招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丰富形式,强化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市招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余桥担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协同配合,主动提供公开资料,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专门抓,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局面。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全面公开。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主要突出如下重点:
1、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按照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订了《市招商局信息公开指南》、《市招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有关工作制度。严格按照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目标,全面公开17项内容,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招商工作事项,以及群众、干部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对外重点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机构职能信息(领导名录、内设机构责任和各县市区招商局联系电话等);2014年重点对外招商项目及其介绍;产业链招商行动计划、专业招商等情况;全市招商引资情况和有关动态;全市在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工作情况及其成果;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动态;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和考核奖励、境内外重大招商活动、招商工作成果等等主要围绕招商引资需要公开的信息。
2、严格公开原则,确保公开全面。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为重点,对本单位对外和对内推行的政务公开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严格按要求进行公开。
3、加强网站建设,丰富公开形式。以市招商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网站进行了改版,增设了产业招商、热点投资、成果展示、公众互动等板块,同时为了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等原则,以设立投资咨询、网络调查等板块及公开监督电话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全面加强网站建设,设立专人维护,丰富网站公开内容。广泛利用市政府网站资源库平台就涉及招商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阐释,积极主动进行公开。
4、规范公开程序,公开及时安全。我们首先对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全面公布。
5、加强了局机关计算机管理。2014年市招商局进一步加强对机关计算机的管理,局机关15台电脑皆准确登记了IP 地址、唯一ID并根据要求将IP地址与MAC地址绑定,责任到人。一年来,局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没有出现泄密等问题。
6、积极开拓信息公开途径。一是重新设计改版市招商局门户网站,以全新的风格上线。二是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全市招商引资政策、招商引资动态信息。三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4年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通过襄阳招商信息网向公众提供信息,将重点信息栏目设置在首页,内容主要涉及:襄阳概况、工作动态、投资指南、产业招商、区域合作、热点投资、成果展示、信息公开、公众互动等,并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本局各项政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接到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根据对方要求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答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没有接到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建议。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案件。
六、政府支出情况
2014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在市电子政务办统一领导下,未产生费用;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利用率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分类还有待改进。目前对于信息分类还比较零散,特别是查询方式少,不能很好地满足不同的需要。三是受人手少限制,部分信息公开的还不够及时。四是因招商引资工作的保密性,有些信息不便于在网上公开发布。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更全面的了解招商工作。二是积极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采取开辟信息公开专栏、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通过公开,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