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残疾人证?
残疾人证办理原则及对象
残疾人证基本信息
残疾证办理所需材料
残疾证办理事项及流程
残疾人证有效期和换新事宜
残疾评定医院及评定标准的说明(需部门按此模板提供评定医院和标准)
残疾人证可以“跨省通办”吗?

什么是残疾人证?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享受优惠政策、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也是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

残疾人证办理原则及对象

残疾人证办理不受户籍地限制,申请人只要符合评定标准,即可凭相关资料到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申请办理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6类残疾中的任何一种残疾或者是多重残疾(多重残疾是指申请人同时存在以上6类残疾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

残疾人证基本信息

根据20115月实施的《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这是现行残疾评定残疾分类和分级唯一标准,与其它残疾标准不互通。目前残疾人证只办理六个类别的残疾,每类残疾四个等级:头部包含两个残疾智力和精神,眼睛为视力残疾,耳朵为听力残疾,嘴巴为言语残疾,双手双脚为肢体残疾。所以心脏病、肝脾肾胃肺等内脏器官损伤、摘除或癌变等都不属于办理残疾证的范围。

如果一个申请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别的残疾称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等级以较重残疾等级来确定。比如申请人同时确定为听力一级和肢体三级残疾,那他最终等级为多重残疾一级。

1、残疾证颜色的说明

残疾证分为绿本和红本,视力残疾人为红本,其它类别为绿本,多重残疾中只要有一个类别为视力残疾,多重残疾人证需用红本打印。

2、残疾证编号的说明

残疾证编号一般为20位数字,前18位数为身份证号码,第19位为残疾类别编码(视力为1,听力为2,言语为3,肢体为4,智力为5,精神为6,多重残疾为7),第20位为残疾等级。若残疾人证件遗失补办申请后,原有的20位残疾证号会变成22位的残疾证编码,在后面显示B1的符号,若补办两次则会显示B2,依此类推。打个简单的比方:一个没有补办的残疾证号人421081198202113400 11,从后两位数就可以明白这个残疾人是视力残疾一级,如果这个残疾人证件遗失,补办一次后残疾证号就变成421081198202113400 11B1,如果补了两次就变成421081198202113400 11B2

残疾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需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监护人的证明材料。监护人证明材料为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

1)能体现双方直系血缘亲属关系的户口簿。

2)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出具的说明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其他能够证明其双方关系的合法证件。(法院判决书、结婚证、出生证明等)

(四)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户籍地不在本市申请人需提供此证件,本市户籍申请人无需提供此证件)

(五)经常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他材料。

残疾证办理事项及流程

核发残疾人证将经过申请、受理、评定、公示、审核批准、发放存档六个程序

申请: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市残联或乡镇(街道)残联提出残疾人证新办、到期换证、等级变更或迁移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选择申请残疾类别。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申请残疾类别和等级变更需办证满一年后才可申请。残疾人证注销未满一年的,原则上不得重新申请。

受理:市残联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核实无误,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资料不真实者,不予受理。

评定:依申请人到指定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评定机构按照残疾标准对申请人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结论,评定医生签署评定结论并签名,评定表加盖评定机构公章

公示:残疾评定结论符合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对于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不予公示。

审核:市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所有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于申请材料真实,符合残疾评定标准和程序,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市残联予以批准,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打印残疾人证,并在持证残疾人照片上加盖钢印。

发放:本户籍的申请人,市残联将根据申请人意愿,通过邮寄、集中派送到乡镇(街道)便民窗口或者是家属凭相关证件直接到市残联办证大厅领取这三种方式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非本市户籍经常居住于本市的申请人,其户籍地县级残联打印制作残疾人证后,残疾人证通过快递邮寄方式送达到申请人指定地址,费用采用到付方式由申请人承担。

残疾人证有效期和换新事宜

残疾人证有效期为10,有效期满9年后残疾人可申请换领新的残疾人证。凡2018年以前评定核发的残疾人证,换发须重新进行残疾评定,评定要求及流程与残疾人证新办及变更流程一致,不符合残疾标准者将在系统中注销其残疾人证。

2018年后评定的残疾人证,申请人申请残损更新、资料更新(除残疾类别、残疾等级外)和挂失补办业务的,本户籍申请人或家属持1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原残疾人证(已遗失无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市残联申请办理并换发新的残疾人证。非本市户籍经常居住于本市的申请人本人持1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居住证、原残疾人证(已遗失无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在市残联申请办理,市残联工作人员受理,户籍地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并打印制作新的残疾人证,残疾人证通过快递邮寄方式送达到申请人指定地址,费用采用到付方式由申请人承担。

残疾评定医院及评定标准的说明(需部门按此模板提供评定医院和标准)

1)视力残疾:在石首市人民医院评定。

视力残疾以好眼睛的矫正视力低于0.3以下来评定,等于0.3就不符合评残标准。打个比方近视600度,不戴眼镜是看不清楚的,但是戴上眼镜矫正视力就有0.8所以就不符合评残标准。再就是有个人一支眼睛完全失明或眼球摘除,如果另外一支眼睛的矫正视力等于或高于0.3也是不符合评残标准的。但是如果两支眼睛的视野半径小于10度,即使视力高于或等于0.3也是符合评残标准的。

2)听力残疾:在石首市人民医院评定,因听力残疾申请人与人沟通不便,请由家属陪同办理。

听力残疾以好耳朵不佩戴辅助器具来评定,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一支耳朵完全失聪,但是好耳朵的听力没有问题,是无法办理残疾证的。而且听力障碍者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也就是说一个3岁以内的儿童如果医院测试评级为四级的话,是无法办证残疾证的。

3)言语残疾:言语残疾在石首市人民医院评定。

言语残疾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因本市无专门的言语测试设备,言语残疾申请人凭出院小结或病历到石首市人民医院评定。如无相关病历,医生依据申请人的情况,确定为言语残疾,可评定为三四级言语残疾。

4)肢体残疾:在石首市人民医院或石首长恒康复医院评定。

因病致残、因意外伤害致残、不能直观认定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比如中风、交通事故和工伤的患者要求办理残疾证,须以出院时间来算通过康复一年未恢复才可办理残疾人证,如果申请人当时已直接截肢或双下不等长超过5CM,不需满一年,当时即可办理。

5)智力残疾:在石首市精神病医院评定。

因车祸、高空坠落等意外事故致残,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因石首市只有简易智力测试设备,智力残疾申请人若外观明显,低等级(三四级)评定可直接在石首市精神病医院评定。若家属想确定高等级(一二级),需专业仪器测试设备,则需到荆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韦氏智力测试后,凭已盖章测试数据和医院诊断证明再到石首市精神病医院进行等级评定。

6)精神残疾:在石首市精神病医院评定。

精神残疾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且需要提供申请人最近一年来的服药和治疗病历。若申请人在石首市精神病医院或久合垸卫生院治疗,可直接咨询主治医生是否符合标准,若申请人在其他医院诊治则需提供最近一年来的服药和治疗病历以及诊断证明到石首市精神病医院评定。特别要注意的是:凡精神类残疾人需换证的,请提前一年通知,其主要目的是避免影响其政策待遇。

残疾人证可以“跨省通办”吗?

2021628日起,残疾人证办理不再受户籍地限制,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行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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