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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金融稳保百千万”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0-14 15:29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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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金融稳保百千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金融稳保百千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7月17日


荆州市“金融稳保百千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金融稳保百千万”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15号)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对接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支持重点产业克服疫情影响,保障重点企业融资需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各项金融政策工具和政策措施的合力支持下,对全市100家左右行业龙头企业、1000家左右核心供应链企业以及10000家左右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普惠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支持援企、稳岗、保就业等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对接,扩大企业融资覆盖面,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相关企业资金链稳定。各县(市)参照本方案同步实施。

二、工作目标

服务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能力水平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融资支持和覆盖面明显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大幅增加,2020年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目标。

融资供需双方对接更加充分、有效,重点行业企业及重点群体的有效融资需求满足率大幅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贷款增速超过20%。

“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对入舱企业信贷支持达到2019年贷款余额的50%,各县(市、区)入舱企业信贷资金支持达到辖内2019年贷款余额的50%。

各项金融支持工具和配套支持措施高效落实,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金融环境和营商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三、实施措施

(一)分类确定重点企业名单。

为提高银企对接效率,将支持企业划分为优先保障类、重点保障类和普惠保障类,实施分类管理。

优先保障类企业主要包括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高、就业带动能力强的重点产业和领域,涵盖精细化工、生物医药、新型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农业等重点产业的龙头企业。市级优先保障类企业由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工商联对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经济社会贡献度、吸纳就业能力等进行评估,研究提出优先保障类企业推荐名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7月)

重点保障类企业主要包括对经济运行影响较大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涵盖商贸流通、制造业、绿色、外贸、文旅等供应链核心企业。市级重点保障类企业由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工商联结合主管行业实际,对相关重点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经济社会贡献度、吸纳就业能力等进行评估,研究提出重点保障类企业推荐名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工商联、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7月)

普惠保障类企业主要包括受疫情影响,但发展前景较好、有一定技术和市场优势、吸纳就业较多的普惠小微企业。普惠保障类企业原则上不做名单要求,由金融机构调查筛选,纳入台账跟踪管理。(牵头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市地方金融局会同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核实各部门推荐的重点企业名单基本信息要素,形成荆州市重点支持企业名单,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金融机构根据重点企业名单,独立决策选择对应的企业作为主办银行开展对接服务。(牵头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局;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二)全力开展银企对接。

1.对优先保障类企业,明确企业开设基本结算账户的银行或企业指定的银行作为主办银行,由主办银行选派信贷员驻点企业,实施“一对一”定向帮扶,形成“一企一策”专项融资方案,建立台账定期监测企业融资需求满足情况和督办解决相关融资问题,确保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牵头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荆州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对重点保障类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分片包点服务机制,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的协作配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并通过集中营销、现场拉练等方式解决好企业融资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定期监测企业融资需求满足情况和督办解决相关融资问题。(牵头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荆州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对普惠保障类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借助社区网格力量,由金融机构结合企业所处行业和区域特点,为企业选择推介适合的金融产品,在企业评级、资产负债以及现金流等方面适当降低授信准入门槛,帮助企业提高获贷能力,建立台账持续跟踪监测企业融资需求满足情况。(牵头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荆州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各主办银行对名单内企业要实现对接面达到100%,企业调查结论反馈达到100%。将受疫情影响较大,存在流动性困难的上述3类企业,纳入“企业金融服务方舱”,由主办银行牵头对企业进行“会诊”,制定救助方案。(牵头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局、荆州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三)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工具。

1.用好用足1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优先支持满足名单内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需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指导农业发展银行全面对接落实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企业。(牵头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充分运用中国人民银行4000亿元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发放、期限不少于6个月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激励地方法人银行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牵头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荆州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由2020年6月30日延至2021年3月31日,延期期间免收罚息。对符合商业原则且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充分运用特殊目的工具(SPV),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牵头单位:荆州银保监分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4.引导金融机构适当减免2020年企业贷款利息,自主确定利息减免比例和范围。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将主要银行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点差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持续引导利率下行,降低融资成本。(牵头单位:荆州银保监分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金融机构)

5.优化监管政策外部激励,继续实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要求,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牵头单位:荆州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6.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进商业银行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降低小微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小微企业服务客户情况考核权重。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牵头单位:荆州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7.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力争实现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显著提高,持续提高首次从银行系统获得贷款户数,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纳入正常贷款,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争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牵头单位:荆州银保监分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8.充分发挥保险增信、风险分担功能,稳步推动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发展,构建合理的风险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为重点名单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牵头单位:荆州银保监分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各银行机构、保险机构)

9.支持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低评级企业发行债券,做好发债辅导工作,推动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债融资。支持中小法人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简化发债审批流程,募集资金优先向名单内企业发放贷款。(牵头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荆州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相关金融机构)

10.梳理名单内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优先纳入“金种子”“银种子”“科创板种子”名单,加强重点辅导培育,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局)

(四)完善配套支持措施。

1.加强发改、经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与金融部门的政策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督办机制,推动解决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规划、用地、环评及项目资本金筹措等融资堵点问题。(牵头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荆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

2.加快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统筹推进重点名单企业复工复产,帮助解决原材料供应、上下游协作等问题,加快推动核心企业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对接,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提供条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

3.切实推进降本减负,持续协调落实减税、减费、减租、减支等一系列支持政策,畅通企业资金链循环。(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政府国资委)

4.努力提升稳岗就业服务质效,为企业吸纳农民工、应届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提供“点对点、一站式”服务。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在失业保险费返还、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5.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荆州金融网上服务平台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强化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开发利用,支持金融机构合理利用企业征信、纳税、水电煤、进出口、诉讼等信息发放信用贷款。(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荆州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6.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就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创业贷款审批流程,主动对接创业企业,力争全年新增企业类创业贷款100户;对税务开票销售保持增长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当年净增贷款部分,财政部门按照不超过同期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普惠小微首次贷款,由财政部门按当年新发放额的1‰对金融机构进行奖补;加大对银行机构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奖励措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荆州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7.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提供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奖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补充等。构建“再贷款+担保政策”组合机制,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设立市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各县(市、区)安排800万元—1000万元以上资金设立县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完善风险补偿金管理制度,合理设置托管对象、补偿条件,提高风险补偿金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

8.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评价体系,重点考核支小支农成效,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低于80%;降低反担保要求、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和新增融资担保贷款规模,落实考核结果与资金补充、风险补偿、薪酬待遇等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准公共定位,保本微利运行,着力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水平、发挥增信作用,逐步提高担保放大倍数,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至1%以下。(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相关担保机构、各金融机构)

四、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地方金融局、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荆州银保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等单位任成员的荆州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指导相关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推动。各金融机构要建立金融稳保百千万政策落实机制,由“一把手”负责,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贯彻落实。

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交流各部门工作动态,分析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难点问题。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监测共享企业经营运行情况、银企对接情况、融资支持情况以及融资配套政策实施情况。建立通报考核机制,由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督促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广泛宣传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有关部署和政策,提升社会知晓度。(牵头单位: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局、荆州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荆州市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远梅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荆州开发区党工委第一书记

副组长:胡应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剑平市地方金融局局长

石明悦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员:杨莉市地方金融局副局长

王志洪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炎阶荆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宋兆菊市发改委副主任

孙文市科技局副局长

周金市经信局副局长

田书显市财政局副局长

万鹏市人社局副局长

余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张儒涛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

赵福超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陆华圣市商务局副局长

徐宜禄市文旅局副局长

刘洋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周辉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卫国市税务局副局长

邹享安市工商联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织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统筹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办公地点设在人行荆州市中心支行,石明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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