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行政登记纠纷,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并牵扯家庭纠纷,矛盾如何化解......

发布时间:2023-09-06 17:14

来源: 荆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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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先生入境回国,发现其名下两套房产竟然“不翼而飞”。张先生怀着愤怒的心情遂前往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查询,了解到出国期间,其父亲提供公证委托书(两份公证书编号同一)、房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材料向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至其同父异母的弟弟名下。张先生看着手续齐全的登记资料,只觉得荒谬可笑,公证办理时张先生人都不在国内,这分明就是一份假材料!在专业律师的建议下,张先生向公证协会申请核查,确定前述两份同一编号的公证委托书系伪造材料。眼看签证就要到期,张先生的律师就向其推荐通过审理期限较短的行政复议渠道来维权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后,认为登记机构未尽到审慎的审查义务,但是考虑到案件实质是对作为该登记行为基础的房屋赠与、买卖法律关系有异议,并且申请人未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因民事争议尚未解决,其直接提起行政复议程序要求进行更正登记的条件尚不成就。同时,该案除涉及不动产登记纠纷外,还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公证等多重法律关系并牵扯家庭纠纷,且申请人在国外工作,留荆时间较短。即使行政登记被撤销,也并非当然地恢复原状,仍旧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争议确定所有权人后再行主张更正登记。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逐一进行分析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与张先生及其家属多方沟通,从中了解到家庭矛盾的症结点,加班加点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帮助张先生消除家庭矛盾、缓和家庭关系。后张先生与其父亲和好如初一起来到复议机构,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

该案是通过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的一起典型案例,凸显了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是市司法局践行“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工作理念的生动体现,他们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的始终,既避免了当事人的诉累,又降低了行政成本,切实为老百姓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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