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司法局组织的听证会,给我们企业一个难得的平台,借此机会依法维权。去年我跑了一年都没解决这问题,企业自己去扯这些事很难。”在一场开在石首市司法局指挥中心的行政复议听证会上,某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这样说道。
近日,石首市司法局受理了一份申请人为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某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石首市水利和湖泊局作出的关于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决定书而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称被申请人石首市水利和湖泊局核定的申请人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有误,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分别递交了分期缴纳水土保持费的请示和申请按实际占用面积缴纳水土补偿保持费的请示。被申请人给予回复,回复对申请人重新审定的要求未予回应,只是同意分期缴纳,并要求分两次缴清水土补偿保持费,同时要求申请人如实提供相关的数据材料。后被申请人作出关于将申请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申请人未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如实提供新增的开采量数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将申请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申请人不服该决定,遂向石首市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石首市司法局依法受理,由行政复议专班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被申请人提交的答复书进行书面审理,发现本案争议焦点有二:一是用来计算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面积,申请人认为应按照实际征占面积计算,被申请人则认为应按照申请人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征占用土地面积计算;二是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申请人认为自身主营范围是烧制砖瓦,应按照相关规定以每立方米1元计征,被申请人则认为应按照开采矿产资源的价格1.5元计征。为查清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化解双方争议焦点,石首市司法局组织举行听证会,听取双方陈述和意见。
石首市司法局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和意见后,以两处争议焦点为突破口,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和双方进行沟通,使双方转换角度理解对方、产生了调解的意愿,最终形成了以实际征占面积和应按照开采矿产资源的价格1.5元计征来计算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方案,在申请人缴纳相应款项后,被申请人会及时作出将申请人移出“重点关注名单”的申请。王某表示一定会按时缴纳费用,表现企业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担当。石首市水利和湖泊局表示通过本次听证会的讨论研究,对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了新的认识,为以后的行政工作提供了好的参考经验。
本次听证会的举行是石首市司法局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有效的回应了申请人的诉求,维护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不同意见的合法权益,也对行政执法人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石首市司法局充分利用听证会制度,把事说清、把理辨明、把法讲透,积极促成双方调解,用法用情化解纠纷。法律有尺度,但行政复议也有温度,行政复议机关并不是一定要形成一个或变更、或撤销、或维持的决定。存在较大争议、情况复杂的案件,能通过听证等多种方式调解,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更有利于修复双方关系,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