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二十八批 2024 年 6 月 14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3HB202406040089 | 位于荆州市沙市区江津东路金园世纪城附近工业园区的法雷奥汽车零部件工厂散发类似塑料燃烧的刺鼻气味,持续时间为每天晚上5点到12点。 | 经开区 | 大气 | (一)信访人反映位于荆州市沙市区江津东路金园世纪城附近工业园区的法雷奥汽车零部件工厂散发类似塑料燃烧的刺鼻气味属实。 法雷奥汽车空调湖北有限公司动力总成热系统分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热交换器、油冷器等。各类热交换器生产工艺为:冲压+脱脂+涂钎剂+组装+钎焊+检测+产品;油冷器生产工艺为:制版+脱脂+涂钎剂+钎焊+检测+产品。主要在脱脂喷钎环节产生油烟废气,注塑环节产生注塑废气。 该公司共有废气排放口24个,建设有3套集中式废气处理设施,其中2套油烟净化设施,1套注塑废气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采用冷却、高压静电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通过18m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排气筒均接入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内排气筒均接入了污染物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外环境。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均在正常运行。有时候在下风向,能够间断性闻到类似塑料燃烧的焦糊味。 2024年6月5日20时,对该公司主要排口及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气体进行检测。现场检测结果显示,该公司主要排口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厂界下风向无组织气体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但是,该公司废气污染物在无风或者大气压较高时,无法飘散或向下扩散,导致周边居民能闻到异味。信访人的反映事项属实。 (二)关于“持续时间为每天晚上5点到12点”的事项属实。 2023年4月以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开始执行夜间巡查制度,每天下午下班后在工业园区开展大气环境巡查,并将法雷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纳入常态化巡查范围。有时候在下风向,能够间断性闻到类似塑料燃烧的焦糊味。信访人的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周边居民满意度。 |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加大对园区涉气企业夜间巡查和监管频次。 (一)督促该公司安装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强化对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力度,督促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目前,该公司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在线安装工作。 (二)督促该公司开展管道清理,排除管道内积累的油污,并启动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准备。2024年4月,该公司在管道内设置排油阀和控制产品含油量,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量。该公司拟对废气设施升级改造,减少异味的产生。计划于2024年6月,形成初步方案;8月,完成实施方案审核;2024年12月前开工建设,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 (三)持续开展夜间联合巡查。生态环境分局坚持每晚3名执法人员和2名企业代表,共同参与夜间巡查(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分局主要领导率先向群众公开手机号码,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准确掌握诉求,及时化解矛盾,不断提升居民满意度。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X3HB202406040029 | 1.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航道公司宿舍西边院墙后,沿江路中国海事局北面后院(30-50米),原为芦苇荷花池,因无人看管堆满垃圾,变成黑臭水体。2.工农堤路多块区域,挖出的沟渠未填埋变成臭水沟,部分区域被居民随意种菜,施肥臭味扰民。3.容城镇江城南苑南边一墙之隔的屠宰场,半夜屠宰产生噪声和异味扰民,导致周边PM2.5急剧升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监利市 | 水,大气,土壤,噪音 | (一)关于“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航道公司宿舍西边院墙后,沿江路中国海事局北面后院(30—50米),原为芦苇荷花池,因无人看管堆满垃圾,变成黑臭水体”事项属实。该荷花池池水来源为雨水,没有其他污染源,且池内荷花盛开,现场采样监测结果为轻度黑臭,属于特殊情形类别,荷花池内及周边没有垃圾堆放。诉求人反映的事项属实。 (二)关于“工农堤路多块区域,挖出的沟渠未填埋变成臭水沟,部分区域被居民随意种菜,施肥臭味扰民”事项属实。2024年6月5日下午,容城镇工作专班到工农堤实地查看,工农堤路旁边沟渠为自然形成的低洼地,平时下雨雨水积留在该低洼地,没有生活污水流入该沟渠,未感觉有异味。该沟渠周边土地为闲置土地,周边居民利用该土地种植蔬菜,现场有轻微施肥臭味。该信访事项属实。 (三)关于“监利市容城镇江城南苑南边一墙之隔的屠宰场,半夜屠宰产生的噪声和异味扰民,导致周边PM2.5急剧升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事项属实。 此信访件反映事项属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复举报件。2024年6月6日,专班人员赴现场调查,该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对生产区域进行清理打扫,屠宰生产时间为凌晨12点半至凌晨5点。该公司生产废水经集污池收集后,抽入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排入三级沉淀池。监利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东侧紧邻居民区、南侧为长江干堤、西侧为滨江未来城小区(距离约200米)、北侧紧邻江城南苑小区。噪声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待宰猪舍猪叫声,二是屠宰车间点红操作间猪叫声。异味(臭气)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生猪待宰猪舍的粪污,二是污水处理站臭气。可能会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是不会导致周边PM2.5急剧升高。前期,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已要求该公司整改,防止噪声及臭气外排,影响居民生活。该公司已对紧临江城南苑小区的待宰猪舍窗户进行密闭并加装隔音板,对纳污水沟进行覆盖;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了遮挡。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区域仍存在异味(臭气)及屠宰车间点红操作间未进行密闭,存在噪声外排现象,该信访事项属实。 | 属实 | 加强机关宿舍院落管理;加大老城区环境整治;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各项治污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按时间节点启动搬迁重建事宜,彻底解决环境隐患。 | (一)针对“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航道公司宿舍西边院墙后,沿江路中国海事局北面后院(30—50米),原为芦苇荷花池,因无人看管堆满垃圾,变成黑臭水体”问题,监利市人民政府责成市水利局加强对水利局宿舍的管理,安排专人定期清理池内漂浮物(长期坚持)。 (二)针对“工农提路多块区域,挖出的沟渠未填埋变成臭水沟,部分区域被居民随意种菜,施肥臭味扰民”问题,监利市人民政府责成容城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土地巡查管理,同时对种植蔬菜的居民进行思想劝导工作,不使用农家肥施肥,对周边卫生环境及时进行打扫(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信访人反映的“监利市容城镇江城南苑南边一墙之隔的屠宰场,半夜屠宰产生的噪声和异味扰民,导致周边PM2.5急剧升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事项属于重复信访,监利市于2024年5月29日下午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一是对该公司产生臭气的待宰猪舍和污水处理站密闭性进行检查,防止臭气不外排,目前待宰猪舍窗户进行密闭并加装隔音板,污水处理厂也加盖了盖板,已完成了整改;针对生产区域仍存在异味,采取增加雾化喷淋时间,减少臭气外排,目前监利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将雾化喷淋时间由生产时间接式喷淋更改为生产全过程喷淋;对屠宰车间点红操作间用隔音棉进行全封闭,有效阻止噪声外排(2024年6月22日前完成),目前正在整改之中。 二是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为该公司选址(10个工作日完成),目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初步规划毛市镇海螺村为监利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搬迁范围。 三是督促该公司易地搬迁重建(因建设周期,2025年12月31日完成)。 四是强化巡查,责成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加大对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频次,确保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则立案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3HB202406040050 | 荆州市松滋市街河市镇牛长岭村8组温氏养猪场,其生产废水顺流至曾家坡村10组,污染曾家坡四个堰塘,异味难闻。 | 松滋市 | 水 | (一)信访人反映“温氏养猪厂生产废水顺流至曾家坡村10组,污染曾家坡四个堰塘”情况属实。 该养殖场内部建有一座三级连通氧化塘,氧化塘总容积约32000立方米,用于暂存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尾水。根据环评批复,其废水年产生量为141620m3/a,其中厂内绿化消纳26666.7m3/a,厂外林地消纳122606.13m3/a。为进一步消纳养殖废水,2023年1月1日,温氏公司与松滋市街河市镇牛长岭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期限为18年,共流转土地98.6亩,用于养殖废水还田利用。在废水还田过程中,由于流转的农田面积较小,不能完全消纳养殖厂产生的废水,部分废水溢流到沟渠,并通过沟渠流到曾家坡村10组下游四个堰塘。经松滋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投诉的四个堰塘现场取样,检测结果显示:第一口堰塘pH值8、COD值71、总磷0.47,第二口堰塘pH值8、COD值54、总磷0.34,第三口堰塘pH值8.3、COD值53、总磷0.49,第四口堰塘pH值8.7、COD值55、总磷0.43。上述指标除pH值外,COD、总磷均小幅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2)中第五类用水标准,其中COD限值为40,总磷为0.4,由此判断四口堰塘受到轻微污染。 (二)信访人反映“温氏养猪厂异味难闻”情况属实。 经查,异味来源为养殖过程和粪污发酵时产生,并随风扩散到周边。《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规定的臭气浓度排放标准为70,根据该公司提供的一季度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其臭气排放浓度为10以下,为达标排放。但达标排放不等于周边人群能普遍接受,故“异味难闻”属实。 | 属实 |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对曾家坡4口堰塘进行清淤,更换水源,改善堰塘水质,同时对温氏养猪场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下达责改,采取相关措施处理养殖废水,改善周边群众居住环境,达到群众满意效果。 | (一)整改情况 1.对四口堰塘共12亩更换水源,并对底泥进行清淤。堰塘水质虽然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但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可以向周边农田进行灌溉后对水源进行更换,之后立即对堰塘底泥进行清淤。该项工作预计1个月内完成。 2.重新核定养殖废水消纳田地面积和去向,依据环评确定的粪污排放总量,在田地和林地承受范围内还田利用。在原98.6亩农田基础上,根据消纳标准和实际排放情况,增加养殖废水消纳面积,使实际排放情况与消纳面积达到合理状态。该项工作预计1个月内完成。 (二)处理情况 1.2024年6月7日对温氏公司牛长岭养殖二场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2024年6月7日对温氏公司超出土地消纳排放养殖废水造成的水体污染,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确定其是否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3HB202406040006 | 荆州市沙市区九号路与群力大道交汇处久佳工业园疑似偷排废水污染水体。 | 沙市区 | 水 | 久佳工业园除自身保留一个机加工生产车间用于生产外,其他车间全部出租,厂区内企业分别为荆州市沙市区协星机械配件厂、荆州市馨泽科技有限公司、荆州汇柏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荆州市久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生产光纤盘和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主要工业废水产生源为除油、清洗、热除油、氧化、酸性染色工段。 经查,未发现上述产生工业废水的工序,经询问企业负责人,表示除油、清洗、热除油、氧化、酸性染色工段目前是外包给第三方企业进行代加工,因此该企业目前主要废水是职工生活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 2.荆州市沙市区协星机械配件厂。该企业主要生产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目前设备还在安装调试,设计年产4000万只机械零件。 经查,未发现有工业废水产生工段,主要废水是职工生活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 3.荆州市馨泽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金属加工项目主要租赁荆州市久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车间及生产设施,且依托久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摩托车零部件项目环评审批手续。该企业主要从事金属加工,主要产品是铰链。 经查,未发现有工业废水产生工段,主要废水是职工生活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 4.荆州汇柏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主要工业废水产生源为去油、清洗、陶化、纯水清洗工段。 经查,该企业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 目前,久佳工业园所有管网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4家企业生产、清洗和生活废水统一收集至废水收集池后排入申联水务(工业污水处理厂);厂区内雨水是经雨水收集管网收集后通过4级沉淀池沉淀后外排至四支渠;检查期间,厂区外雨水排放口处无废水外排,且厂区内也未发现有工业废水排入雨水收集管网。对园区废水收集池内废水,进行了采样分析,分析结果未超过申联水务纳管标准要求限值。 久佳负责人表示,现有的“雨污分流”管网是2024年5月底建设完成,2024年5月前因雨污分流不彻底,且雨水收集井位置设置不合理,存在污水混入雨水管网的现象。 | 属实 | (一)加强监管,防止污水偷排漏排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将与锣场镇政府一同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开展定期巡查,如发现该单位利用雨水管网偷排、漏排生活、工业废水至四支渠,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强化管理,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强化企业环境监管,对园区所有租赁厂房、车间企业要完善相关环保手续,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严防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 目前,该企业已将设置不合理的雨水收集井进行拆除,2024年5月底建设完成新的“雨污分流”管网。 (一)加强监管,防止污水偷排漏排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沙市区分局将与锣场镇政府一同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开展定期巡查,如发现该单位利用雨水管网偷排、漏排生活、工业废水至四支渠,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强化管理,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强化企业环境监管,对园区所有租赁厂房、车间企业要完善相关环保手续,配套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严防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沙市区将持续开展工业、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排查,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生态环境问题,逐项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 已办结 | 无 |
5 | X3HB202406040001 | 荆州市石首市新厂镇长江边沙石码头,将运来的河沙堆放在堤内工业园农田,非法占用农田上百亩,沙堆上部覆盖的防沙网孔距过大,覆盖作用差。 | 石首市 | 大气,生态 | (一)关于荆州市石首市新厂镇长江边沙石码头,将运来的河沙堆放在堤内工业园农田,非法占用农田上百亩的问题不属实。 2024年6月5日现场检查,湖北磊诚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临时堆场于2024年4月停止作业至今。 经调阅资料,2022年5月,湖北磊诚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向石首市新厂镇政府租赁位于石首市新厂镇新厂村土地,用于砂石料堆放临时用地,该临时用地2022年5月通过了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批准用地面积为3.0237公顷,建设内容为临时堆场,使用期限为2年,有效期于2022年5月27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止。2024年3月,湖北磊诚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续租石首市新厂镇新厂村土地,用于砂石料堆放临时用地,该临时用地2024年3月通过了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批准用地面积为3.0237公顷,建设内容为材料堆场,使用期限为2年,有效期于2024年3月27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止。该公司临时堆场,不存在非法占用农田的问题。信访人反映事项不属实。 (二)关于沙堆上部覆盖的防沙网孔距过大,覆盖作用差的问题属实。 通过调查专班现场踏勘,该公司已对临时堆场原材料进行覆盖,但部分防护网有破损,覆盖不彻底,有扬尘扩散的情况。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对破损的防护网进行更换,未覆盖的地方覆盖完全。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 1.生态环境部门督促该公司立行立改,将原材料进行全面覆盖,定期洒水降尘,防止粉尘扩散。该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完成堆场原材料全覆盖,对破损的防护网进行更换。晴天时,对原料堆场和运输道路周边进行洒水降尘,防止粉尘扩散(详情见附件3)。 2.加大环保宣传工作,做好堆场周边群众释疑解惑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 已办结 | 无 |
6 | D3HB202406040027 | 荆州市沙市区中豪明珠城1栋1单元楼下商铺“杨记卤味”将商业烟道排放至居民下水道,导致窨井盖无法闭合,沼气废气倒灌至全楼,后勤物业协调,该商户将排污排烟管道裸露放至单元门口绿化带进行直排,严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 | 沙市区 | 大气 | 1.信访人反映“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琴食品店(杨记卤味)商业烟道排放至居民下水道”属实。 经查,2024年6月5日,调查人员到现场时该商铺就已将排烟口撤出居民下水道管网,并将污水管网(井盖)恢复原状。未发现窨井盖无法闭合,沼气废气倒灌至全楼的现象。经现场走访小区物业及楼栋居民,均表示确有卤菜的味道,但油烟味并不明显,基本不造成影响。信访人反映该事项属实。 2.信访人反映“排污排烟管道裸露放至单元门口绿化带进行直排”属实。 经查,该店铺从事卤菜加工已经配套建设油烟净化器。后厨制作卤菜时仅产生蒸汽,并不产生油烟。蒸汽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该油烟净化器烟道排放至绿化带旁。该卤菜店仅经营卤菜,不经营炒菜,不属于油烟直排。信访人反映该事项属实。 | 属实 | 加强小区周边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器的运行管理,及时督促清理维护,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 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荆州经开区联合街道办事处,已督促该店铺立行立改,将油烟净化器排放口撤离绿化带。督促杨琴食品店(杨记卤味)一是加强与物业、居民的沟通,选择合理位置设置油烟净化器排放口。二是加强油烟净化器的运行管理,及时清理维护,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