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二十九批 2024 年 6 月 15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D3HB202406050059 | 荆州市洪湖市峰口镇凤凰街是个烧烤摊一条街,沿街摊铺通宵经营,油烟和噪音影响周边住户,油烟没有任何处理。 | 洪湖市 | 大气 | (一)关于反映“凤凰街是烧烤摊一条街,沿街摊铺通宵经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峰口镇凤凰是街烧烤摊一条街,沿街摊铺平常一般经营时间为下午5点至凌晨2点,遇到节假日生意比较好的时候部分摊铺营业至凌晨3点甚至4点,没有出现通宵经营。该信访事项不属实。 (二)关于反映“油烟影响周边住户,没有任何处理”问题属实。经调查,油烟来源主要是烧烤炉子产生的,目前凤凰街烧烤摊点有14家,大部分都出店经营,已安装油烟处理设施的有3家(东北饺子、蚝迹烧烤、高兴烧烤),其余11家暂时没有安装相关处理设施。该信访事项属实。 (三)关于反映“噪音影响周边住户”问题属实。经调查,峰口镇凤凰街大部分门店出店经营,炒菜的灶台及座椅板凳全部置于室外,炒菜时没有隔绝措施,且经营期间顾客喝酒聊天声音较大及收摊时产生的噪音影响楼上居民休息。该信访事项属实。 | 属实 | 通过对峰口镇凤凰街烧烤餐饮等门店油烟噪声进行集中整治,要求其按规定按照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促进凤凰街健康持续发展。 | (一)开展集中排查。组织调查专班一起开展夜间联合整治行动,对凤凰街夜市不按规定经营的店铺摊点下达《责令停止(改正)通知书》,要求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对集镇其他夜市大排档、烧烤摊开展全面排查,摸清经营者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并登记造册,后期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实行规范管理。 (二)整治油烟直排。责令商户进店经营,将炉灶操作台转入室内,同时督促11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商户于2024年6月30日前全部安装到位,对灶台裸露在外、油烟净化设备不达标的且不配合整改工作的门店依法要求停业整顿。 (三)治理噪音扰民。明确夜间烧烤不允许出店占道经营,就餐桌椅放置在室内。要求6月30日前对炒菜时产生噪音的灶台进行整改或更换,尽量降低噪音分贝,减小对周边居民休息的干扰。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持续开展夜市整治行动,并视情况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安排城管执法人员实行定人定点定岗值守,逐渐纠正烧烤摊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以及流动摊贩等现象,对屡次教育而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取缔,确保夜市经营秩序进一步优化,共同推进夜间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方法多种渠道宣传夜间烧烤整改措施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居民和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城镇良好形象、创建和谐宜居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D3HB202406050027 | 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滨江未来城小区附近的民心食品厂,该厂为生猪屠宰场, 每天散发难闻气味,夏天尤为严重。投诉人了解到该厂至今未取得环评报告,无排污许可证。有关部门曾表示已要求该厂搬迁,但五年多以来,该厂并未搬迁且一直在经营。该问题曾向中央环保督察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回复内容不够详细,未明确整改时间。 | 监利市 | 水,其他污染 | 2024年6月6日现场调查,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生产废水经集污池收集后,抽入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排入三级沉淀池。 1.关于“荆州市监利市容城镇滨江未来城小区附近的民心食品厂,该厂为生猪屠宰场,每天散发难闻气味,夏天尤为严重”事项属实。 该公司东侧紧邻居民区、南侧为长江干堤、西侧为滨江未来城小区(距离约200米)、北侧紧邻江城南苑小区。现场存在臭气,特别是夏天气温高臭气加重,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产生臭气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生猪待宰猪舍的粪污,二是污水处理站臭气。前期已要求该公司整改,该公司已对待宰猪舍窗户进行密闭并加装隔音板,对纳污水沟进行覆盖;对污水处理站进行遮挡。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未取得环评报告事项属实,无排污许可证事项不属实。 该公司于2020年6月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1023757029323F001Y,有效期5年。生猪屠宰项目按要求应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企业成立于70年代,2003年进行改制(由国有改为私有),后由于土地性质原因及周边陆续建成居民小区,无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故未取得环评报告事项属实,无排污许可证事项不属实。 3.关于“有关部门曾表示已要求该厂搬迁,但五年多以来,该厂并未搬迁且一直在经营”事项属实。 2020年8月26日,监利市农业农村局建议监利市政府对该公司进行整体搬迁。2021年12月来,监利市政府多次组织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利市农业农村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分局、监利经济开发区、容城镇分别在红城乡、毛市镇、朱河镇、容城镇进行踏勘选址,因监利市政府与该公司沟通出现分歧,没有达成一致,导致搬迁一直搁置。该厂未搬迁且一直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信访投诉,反映噪声和臭气扰民问题属实。 4.关于“该问题曾向中央环保督察反映,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回复内容不够详细,未明确整改时间”事项不属实。 该公司同类环境问题共收到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三次。我市先后召开了三次专题会议,针对X3HB202405260002号件、X3HB202406040029号件与本次信访件,均第一时间进行了现场核实,同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间。 一是对该公司产生臭气的待宰猪舍和污水处理站密闭性进行检查,防止臭气不外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针对生产区域仍存在异味,采取增加雾化喷淋时间,减少臭气外排(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对屠宰车间点红操作间用隔音棉进行全封闭,有效阻止噪声外排(2024年6月22日前完成)。二是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为该公司选址(10个工作日完成)。三是督促该公司易地搬迁重建(拟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四是强化巡查,责成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加大对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频次,确保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则立案查处(长期坚持)。 | 属实 | 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各项治污设施,确保达标排放;按时间节点启动搬迁重建事宜,彻底解决环境隐患。 | 鉴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于重复事项,我市共召开了三次专题会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对该公司产生臭气的待宰猪舍和污水处理站密闭性进行检查,防止臭气不外排,目前待宰猪舍窗户进行密闭并加装隔音板,污水处理厂也加盖了盖板,已完成整改;针对生产区域仍存在异味,采取增加雾化喷淋时间,减少臭气外排,目前监利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将雾化喷淋时间由生产时间接式喷淋更改为生产全过程喷淋;对屠宰车间点红操作间用隔音棉进行全封闭,有效阻止噪声外排(2024年6月22日前完成),目前正在整改之中。 二是责成监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尽快为该公司选址(10个工作日完成),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初步规划毛市镇海螺村为监利市民心食品有限公司搬迁范围。 三是督促该公司易地搬迁重建(因建设周期,2025年12月31日完成)。 四是强化巡查,责成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监利市分局加大对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频次,确保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则立案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3HB202406050025 | 荆州市石首市桃花山镇五马口村6组村民反映:1.村组附近一千米左右有矿区用炸药进行作业,震动噪声极大,导致举报人家的房屋开裂。2.每天凌晨两三点会渣土车进行运输造成交通噪音,并产生严重的扬尘污染。 | 石首市 | 噪音,大气 | 2024年6月7日现场调查,该公司各类环保手续齐全。 (一)关于村组附近一千米左右有矿区用炸药进行作业,震动噪声极大,导致举报人家的房屋开裂的问题不属实。 湖北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旗下爆破作业。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59269451A,法定代表人是付军,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编号是915000001300690,有效期至2025年3月2日。《湖北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桃花山五码口矿建筑用花岗岩矿露天开采工程(300万吨/年)安全设施设计》第4.3.2明确注明: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规定,工业建筑物的安全允许质点振动度为 2.5—5.0cm/s、一般民用建筑物的安全允许质点振动速度为 1.5—3.0cm/s。根据《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14)第 13.2.4 条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公式推算,当建构、建筑物距爆破中心距离300M时,建构筑物质点振动小于民用建筑物的安全允许质点振动速度。 其信访人反映矿区爆破震动有噪声,属实。但导致其一千米处房屋受损,无任何事实依据及理论依据。 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二)关于每天凌晨两三点会渣土车进行运输造成交通噪音,并产生严重的扬尘污染属实。 湖北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每天进出矿区时间为早上6:00-下午5:30,其他时间实行封闭管理,社会车辆只进不出。经调查,未发现进出该矿区的渣土车每天凌晨两三点进行运输的情况。矿区运输的桃五线已破损,在运输的过程中会产生扬尘。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妥善解决群众举报件反映问题,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力求群众对办理结果满意。 | 1.由公安部门、应急部门对湖北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矿区内的爆破作业加强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爆破规程,加强爆破现场安全管理,控制和减少爆破作业,降低所产生的震动、噪音。 2.石首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对渣土车所经过的桃五线破损路面全面修复,投资金额1200万元,建设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7米,路面宽度6米,预计2024年12月完成道路修复工程。通过道路的修复,可以有效降低渣土车行经过程中的噪音、震动和大气污染。 3.加强社会车辆管理。一方面组织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对超载超速车辆进行严查。另一方面要求湖北城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强对进出该厂区的渣土车进行管理,从装载、过磅、门卫等环节严把渣土车出厂关,对凡超高超载、未遮盖篷布的外运车辆一律不过磅、不开票、不出场、不结算;降低夜间运输频次;每月列支 10万多元,成立一支由8人组成护路队,在社会车辆通过的居民区路段,全天候路面洒水、修复道路、清除路障,尽量滅少对道路两旁居民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3HB202406050017 | 1.荆州市石首市解放大道85号1栋2单元,楼顶上堆放建筑垃圾,臭味难闻;2.楼下菜市场垃圾处理不及时,异味严重,且凌晨三点开始营业,噪音扰民。 | 石首市 | 土壤,大气,噪音 | (一)关于荆州市石首市解放大道85号1栋2单元,楼顶上堆放建筑垃圾,臭味难闻的问题属实。 2024年6月6日下午,石首市委常委、副市长组织石首市城管执法局、石首市市场服务中心到现场检查,发现楼顶隔热板倒塌,且堆放少量建筑垃圾,未产生气味。楼顶产权为私人业主,非市场服务中心所属。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二)关于楼下菜市场垃圾处理不及时,异味严重。且凌晨三点开始营业,噪音扰民的问题属实。 经核实,高温天气,市场垃圾易发酵产生异味,市场人流量较大,未及时清运造成异味严重;夏季日间时间长,部分商户凌晨三点前往市场送货起货,可能造成噪音。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周边环境洁净。 | 1.石首市市场服务中心已联系85号1栋2单元顶楼业主,督促业主自行清理建筑垃圾。 2.6月6日,解放路市场已完成市场积存垃圾转运工作。6月7日至6月10日,市场工作人员将增派市场保洁工作人员,督促每日早六点至晚六点定时巡查、及时清扫、清理、清运垃圾,避免产生积存垃圾;市场工作人员近期加强宣传,提醒市场内经营户早起上货勿大声喧哗,减少噪音。6月10日整改完成后及时展开回头望工作,确保整改成效。整改期限:6月10日前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D3HB202406050002 | 荆州市石首市高陵镇多子桥村一组,居民投诉:“徐言山养鸡场”的整改情况没有改善,畜禽粪便堆放在农田、沟渠,污染水源和农田,苍蝇蚊虫多,气味难闻。 | 石首市 | 土壤,大气,水 | 2024年6月6日下午调查专班对信访人反复投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1.关于荆州市石首市山林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徐言山养鸡场)的整改情况没有改善,畜禽粪便堆放在农田、沟渠,污染水源和农田的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合作社正在对400立方的粪污收集池进行粪污清运,在进行清理过程中,有部分污粪遗撒在田埂上(运输道路),流入养鸡场的临时沟,该临时沟不与其他水系相连。已用石灰进行了处理,后续用罐车对该沟渠的水进行清理。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2.关于石首市山林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苍蝇蚊虫多、气味难闻的问题属实。 2024年6月6日,在收到重复举报件(重复编号:D3HB202405260019、D3HB202405310021)后,联合专班现场要求该合作社对长期存放的污粪进行清运,在清运的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由于现在温度升高,在清运的过程中,苍蝇蚊虫滋生。信访人反映事项属实。 | 属实 | 有效解决养殖污染问题,督促其妥善处置粪污。 | 1.2024年5月29日,该合作社对存放的污粪进行清运,预计2024年6月9日对周边环境清理完毕,在清理的过程中对蚊虫进行消杀。 2.高陵镇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督促该合作社在6月底前完成4300羽青年鸡的转运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