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荆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今年3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凤鸣荆州”工程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对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来到荆州留在荆州就业创业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增进社会各界对《若干措施》的了解,推进《若干措施》尽快落地见效,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人社局副局长杨远尚同志和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代中华同志对《若干措施》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首先,请市人社局副局长杨远尚介绍有关情况。
市人社局副局长杨远尚: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感谢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荆州人社工作、特别是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我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若干措施》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根据市政府领导对国办发〔2021〕35号、鄂政办发〔2021〕44号批示意见,我局深入调查,结合我市就业工作实际,借鉴周边市州和外地做法,起草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市直相关部门、在荆高校、各县市区(含功能区)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结合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2022年1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若干措施》,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围绕高校毕业生落户、安居、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等方面共提出二十条措施。
一是在落户方面,推行先落户后就业,为高校毕业生落户提供便利条件,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落户。
二是在安居方面,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大中专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安居保障,确保“引得来、留得住”。
三是在促进就业方面,将增加优质岗位供给,扩大企业吸纳规模,稳定政策性岗位招录(聘),大力引导到基层就业,大规模开展就业见习,鼓励灵活就业,促进技能就业,确保大中专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四是在扶持创业方面,发放创业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强化创业资金扶持,打造创业孵化示范平台,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加强创业教育培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在荆自主创业。
五是在服务保障方面,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作用,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大就业权益保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
三、主要亮点
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的突破:
一是全面发放就业创业租房和生活补贴。2022年1月1日起,对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或首次在我市注册创业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满一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给予就业创业生活和租房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自主租房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大专(含技工院校)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全日制中专(含技工院校)每人每年3600元,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
二是发放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三是给予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奖补。为推动我市建设更多集研发、孵化、投资等于一体的高标准大学生创业创新培育中心、互联网双创平台、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园区。我市开展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比认定,被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20万元—40万元的奖补。
四是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经过评审,给予2万元—20万元扶持资金。
五是给予初次创业大学生场地租金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自主租用经营场地的,给予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场租水电等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谢谢。
主持人:
感谢杨局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举手提问。
荆州广电记者:此次出台的一系列措施,涉及许多服务保障措施,请问代主任,我市是如何保障的。谢谢。
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代中华:
谢谢媒体朋友的提问。此次出台的一系列措施中,有七项服务保障措施:一是优质岗位供给增加。面向重点龙头企业、国有企业人才需求,开发招聘毕业生的优质岗位,向社会公开发布。扩大国有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数量。保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应届毕业生规模总体稳定。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优先保障教育、卫生、科技等重点领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二是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各地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空间等,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各地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创业者开放共享。三是开辟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大学生创业在实行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制的地区办理注册登记的,免提交租赁协议、房产证明。四是设立毕业生就业创业“一事通办”服务窗口,推行“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打包办。五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支持各高校将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和自主创业情况折算为学分,允许以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支持高校完善创业休学制度。鼓励高校设置创新创业奖学金,对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适当奖励。六是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救助,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七是加大就业权益保障。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依法打击“黑中介”“黑市场”、虚假招聘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侵害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行为。谢谢。
荆州日报记者:促进更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离不开各类人力资源机构的支持,请问杨局长,我市支持引导人力资源机构服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有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市人社局副局长杨远尚:
谢谢媒体朋友的提问。我们人社部门主要从两方面着手,引导支持人力资源机构服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一是给予人力资源机构就业服务补助。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作用,加快培育百亿级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为毕业生和企业免费提供服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给予就业服务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对引导到规模以上企业就业的,标准为每人2000元/人。二是支持引导人力资源机构参与人才服务驿站建设。加强在荆大中专院校人才服务驿站建设,目前我市建设有个人才服务驿站,9每个驿站明确1—2家人力资源机构服务毕业生就业;同时,探索引入优质人力资源公司在市外高校设立人才服务驿站,并根据工作业绩给予一定补贴,常态化组织本地用人单位到市外高校开展巡回推介,组织外地高校毕业生来荆就业。谢谢。
主持人:
感谢媒体记者朋友们的提问,感谢两位领导的解答。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大事。当前,荆州正在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五区五中心”为支撑引领,奋力开创建设鄂中省域区域性中心城市新局面,打造湖北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对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引进人才的决心更加坚决。也希望在座的各位媒体记者一如既往地关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讲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故事,讴歌新时代青年事迹,展示美好荆州形象,共同推进荆州高质量发展。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